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4-11
 

  (一)管理目标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维护公司及学校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⑵正确处理公司与学校的关系。

 

  ⑶坚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服务,为师生员工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后勤保障的宗旨。

 

  2.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

 

  ⑴后勤公司未实行独立核算制,所有业务往来需经过学校财务处。

 

  ⑵公司的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本制度办理财会事务,实行会计监督。

 

  ⑶财会人员的岗位根据工作量确定。公司设立会计1人,出纳1人,结算员2人。财会人员的工作岗位可根据需要实行定期轮换制。

 

  ⑷财会人员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经公司及学校组织人事处严格审查确认后方可上岗。

 

  ⑸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计划,依据财务、会计资料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对预算与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差异,分析具体原因。

 

  ⑹公司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额及时上缴至学校财务处入账,严禁截留、私分、坐支及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⑺公司各项业务支出必须合法、真实,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严格审批后,财会人员方可与学校财务处衔接。

 

  ⑻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存制度和保管制度,每月报送库存月报,月底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实物盘点表。

 

  ⑼月底对各项收费(包括结算中心收费)的进行账务清理及对账。

 

  3.结算中心的工作要求

 

  ⑴做好校园一卡通的发行、挂失及招领工作。

 

  ⑵做好校园收费系统、智能化电表系统维护工作,对经营户、学生上报的故障应及时联系解决。

 

  ⑶对学生用水、用电情况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寝室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制止措施。

 

  ⑷做好校园卡和水电费的充值和收费工作,上缴所收现金,做到无假币、无差错。发现假币和错帐由经手人自己承担。

 

  ⑸做好每日和每月的对帐报表,以备日后账目的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⑹办理好毕业生的离校结算工作,做好各类票据管理工作。

 

  (三)财务报账制度

 

  1.报账流程

 

  ⑴报账程序:汇总原始凭证(初审,分类、粘贴)→填制财务报账审批单→经办人、证明人、主管签字→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审批→相关院领导审批→财务处报账。

 

  ⑵报账审批权限按《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2.报账时间

 

  ⑴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原则上在经济事项结束后的10天内办理,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0天。

 

  ⑵每月的1、2、3号及月末最后3天为账务整理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账业务。

 

  ⑶每学期报账截止时间由学校财务处统筹安排决定。

 

  (四)报账原始凭证规定

 

  1.“营改增”后,报账票据须为国家税务局所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属于公司业务范畴的发票抬头为“湖南青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原始凭证必须真实有效、要素完整,包括单位、时间、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一致)、票据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等。

 

  3.有关教学耗材、办公用品、后勤用品及其他低值易耗品账务除发票外须附有采购详细清单(或电脑小票)、使用部门名单或出库清单。

 

  4.确实由于报月计划采购,影响维修时间而临时采购的物资,必须报与主管及部门负责人同意。根据学校财务要求,事毕后临时采购物资必须配合仓库管理员做好入库、出库记录,才能够进入结账流程,否则不予报账。

 

  5.差旅费报销须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车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等。

 

  6.购买资产设备账务须附有购买合同、资产验收报告单、发票及“设备购置及工程款支付审批单”等。

 

  7.工程项目账务须附有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审计报告、发票及“设备购置及工程款支付审批单”等,按工程进度付款的,须以合同为依据,在审批单上标明预付工程款,并附施工方收款收据。

 

  8.质保金、押金退还账务须附有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的领款凭证。

 

  9.公务接待账务须经后勤公司总经理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10.其他账务须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五)报账要求

 

  1.报账坚持一事一单制度,分门别类处理经济业务事项。

 

  2.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及主管、主管负责人须签字、初审,并对其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经济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3.财务处负责对报账经济业务进行复审:报销的各项支出是否有预算依据,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理并符合预算或制度规定的用途;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报账手续是否完善。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处有权退回或拒绝办理。

 

  4.报账一般采用转账结算方式,报账之时需将所要转入的户名、开户行、账号等提供齐全。

 

  (六)公款借支管理规定

 

  1.因采购物资设 备、支付公务费用、公务出差、外出学习培训等需要,经院领导同意,可借支公款。

 

  2.公款借支须填制“借支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公款借支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七)结算中心工作职责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班时间规定,严禁迟到、早退。

 

  2.做好校园消费卡的发行、充值、挂失补卡等相关工作。

 

  3.对拾来的消费卡、钥匙等财物及时予以公布招领。

 

  4.做好校园学生电费收费、智能化电表系统维护工作。

 

  5.对学生用电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寝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6.做好学生饮用水票的购买工作。

 

  7.做好学生公寓财产损坏赔偿收费工作。

 

  8.全面配合公司、学校做好学生一年一度的迎新工作。

 

  9.针对经营户、学生上报的故障及时协调并解决。

 

  10.对学生提出的相关业务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11.及时上缴当日所收现金,做到无假币、无差错。

 

  12.配合学校财务做好每月的对帐工作。

 

  13.认真仔细做好经营户的结帐单,做到不错帐。

 

  14.交班人员必须对交班时的账目进行核对,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5.当天收入及时结算,发现假币和错帐由经手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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