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关爱 未雨绸缪—--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2010-07-11来源:管理员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真诚地感谢您对风暴招商的信任和支持!热忱地欢迎您的孩子来到我院学习深造!为了化解学生在校期间因可能遭遇的意外伤害或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和风险,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驻长高校大学生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22号)以及《关于协助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范学生保险代理业务的通知》(湘教通[2009]150号)等文件的精神与要求,我院为学生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和 “学生平安健康保险”(简称学平险),构建学生双保险的防洪堤。现将以上两个险种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大学生医保简介

  1、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除个人缴费外,财政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员/人.年):

序号
参保学生类别
个人缴纳
政府补助
合计酬资标准
1
普通学生
40
80
120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0
90
120
 低保户、重度(1、2级)残疾学生
16
104
120
4
“三无”人员
0
120
120

  所有新生均先一次性按每生每年40元标准收取三年保费120元,第2、3、4类学生多收费用待开学后凭相关证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如数退还。

  2、享受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参保学生在我院指定的定点门诊医疗服务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

  (2)住院医疗待遇:

  ①参保学生在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院不同级别减去门槛费和自费药品和项目后分别享受报销70%/、60%、50%的待遇。②参保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学生本人垫付医药费,开学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盖章的费用总清单、住院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医院级别证明等资料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报送长沙市医保中心报销。

  (3)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参保学生在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50%。

  (4)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参保学生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后,前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5)对符合规定的特困参保学生除享受正常报销外,经个人申请,长沙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统筹基金医疗补助。

  (6)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可视同城镇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学平险简介

  1、缴费标准

  按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收取。

  2、已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学平险给付办法

  (1)被保险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的给付: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50元,三级医院医疗给付比例为90%;二级医 院医疗给付比例为100%。

  (2)被保险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治疗的给付:

  ①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纳入条款计算金额*给付比例,其中:纳入条款计算金额=[进入统筹计算金额-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个人应付起付 线 金额*50%)]

  给付的比例:三级医院医疗给付比例70%;二级医院医疗给付比例80%;一级医院医疗给付比例90%。

  ②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给付:免赔额为100元;三级医院医疗给付比例为50%,二级医院给付比例60%。

  大学生医保是基本的医疗保险,学平险是补充保险,它们之间是互相补充的关系。大学生医保设有门槛费,学平险没有门槛费这个概念。如果 既参加“大学生医保”,又参加“学平险”,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在5000元之内个人只需负担50元医疗费用;生病或因意外伤害住院,个人只需负担医疗费用的10%左右,其他因病住院费用报销最高可达90%以上。

  3、如何理赔。

  参保学生报销大学生医保后,将分割单以及疾病诊断证明、病历本、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复印件等材料交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报保险公司报销后将赔付款交学生本人。

  三、“大学生医保”与“学平险”双保险理赔实例。

  1、07级经贸系学生,2010年3月20日实习期间,上班途中骑电动车,因躲避突然冲出的小孩,急转弯时,坠下路边的高坡,而失去知觉,送当地医院诊断为“左尺骨骨折、下颚裂伤,全身受伤”住院,医疗费5661.27元,“大学生医保”赔付了3033元,“学平险”赔付了1882元,学生自负776.27元,自付率13.7%,总赔付率86.3%。

  2、08级会计系学生,2010年3月20日因突发头晕休克,送湘雅附三急诊为“功血、失血性休克”,住院治疗6天,医疗费用10167.34元,“大学生医保”赔付3969.85元,“学平险”赔付3024元,学生自付3174.29元。总赔付率69%,自付率31%。

  3、08级文秘系学生,2010年2月患“卵巢肿瘤”在省人民医院住院8天,医疗费8323元,“大学生医保”赔付3794元、“学平险”赔付3818.21元,学生自付710.79元,自付率8.5%,总赔付率91.5元。

  尊敬的家长,现实生活中,不管我们注意不注意,愿不愿意,意外事故和疾病都会随时威胁着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如何降低和转移家庭的经济风险,冷静的面对风险,是学生及家长必须做出的选择。

  最后,衷心祝福您:

  工作顺利,家庭幸福美满!

  您的孩子学习期间一帆风顺,学业有成!

  风暴招商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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