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学期2017、2018级学生期末考试及寒假放假须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1-07
        一、2018年下学期 2017、2018级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14-15日。温馨提示同学们一定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准时参加考试,但要切记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凡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试座位者,不论使用与否,一律作舞弊论处,在考试中要服从监考老师管理,诚信考试。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严格按《学生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并在下一场开考前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根据学校《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湘商职院发〔2017〕84号)规定,如果本次期末考试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下学期开学初教务处组织的免费补考,但如果考试违纪舞弊,除将受到学校的严厉处分、成绩记零分、处分文件真实载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外,不能参加免费补考,只能参加以后教务处组织的毕业清考。对考试违规舞弊受到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内取消所有推优评先、评选助学金的资格,并由学校将考试违规舞弊及处分情况通报其家长。请同学们切记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复习迎考,诚信考试,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
        二、寒假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2019年上学期学生报到时间为2月24日,25日正式上课。
        三、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封闭,请同学们按时离校,按时返校。学生寝室不能存放电脑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带走并妥善管理。
        四、学生离校时必须打扫好教室、寝室卫生。各班长、寝室长负责关好教室、寝室门窗,落好锁,断开电源,关好水龙头。院团学会、二级学院团学分会将组织检查。
        五、放假、开学途中,请同学们注意出行安全,不要乘座无营运许可证车辆及各类私车、“摩的”。放假后,须直接回家,不要在学校或在外逗留。有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回家的,请一定要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方可。
        六、如学生假期生病在长沙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在医院报销,异地医疗费用报销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始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汇总清单(非一日一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医院收费级别证明、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和《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及本人长沙银行的账号。意外伤害门诊或住院还必须提供《大学生意外伤害登记表》(到学院学工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1)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必须如实列清,清单所列总费用必须与发票金额完全一致。
        (2)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医院收费级别证明必须有医院公章(医保科,医务科或住院结算科章)。
        (3)如在一级医疗机构(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治疗,还必须提供住院病例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需加医院公章)。意外伤害人员还必须提供意外伤害经过的报告(需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盖章),急诊病历原件,入院记录复印件(盖章),经审批后方可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
        七、学院将把贫困生认定工作提前到每年的上学期,有开学后因路途遥远等各种原因不便回家开具相关证明的同学,可利用寒假期间按规定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开学后交辅导员老师,(学生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务必真实,2019年上学期及暑假期间,学校对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将组织核查)。
        八、期末考试成绩查询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如有不及格者,请在假期做好复习迎补考准备。
        九、寒假兼职的同学请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拒绝“校园贷”,谨防招工“陷阱”,警惕高薪诱惑,防止陷入传销组织、黑工厂、色情场所等非法组织,要到正规中介机构获取用工信息,尽量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个人证件、押金、工资、中介费被骗。
祝全体同学期末考试顺利、假期愉快!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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