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招商监控室管理规定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2-23
 
风暴招商监控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和接到报警应通知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及时通知上级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用语文明、语言清楚、态度和蔼,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四、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 严禁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按照相关规定详细、
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 非保卫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外界需要相关的监控影像资料须经保卫处长许可方可提供。
七、 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
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风暴招商保卫处
二0一0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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